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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國稽查工作要點確定 房地產行業為專項檢查指導性項目
近日根據2011年全國稅務稽查工作要點得知,國家稅務總局要求科學部署稅收專項檢查和區域稅收專項整治工作。繼續貫徹適當精簡檢查項目、統一歸口管理、發揮各地主動性的指導思路,科學部署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稅收專項檢查指令性項目:
①資本交易項目(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交易項目);
②廣告業;
③辦理電子、服裝類產品等出口退(免)稅的企業。重點檢查辦理計算機中央處理器(CPU)、存儲功能卡、數據存儲裝置、EMC磁盤存儲器、固態非易失性存儲器件、手持式無線電話等手機相關產品、藍牙耳機及其他耳機、耳塞(包括傳聲器與揚聲器的組合機)、太陽能電池、液晶顯示屏、電路板、集成電路板、偏光片等體積小、價值高的電子產品和各類服裝出口退(免)稅的出口企業。
稅收專項檢查指導性項目:
①房地產業、建筑安裝業;
②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
③金融行業非居民企業;
④各地根據本地實際開展的其他項目。
要求繼續選擇稅收秩序相對混亂、稅收違法行為比較集中的地區組織開展廢舊物資發票和交通運輸發票的區域稅收專項整治?偩诌x擇江西、江蘇、安徽、河北、北京等重點地區進行督辦或直接組織查辦。
有序開展重點稅源企業輪查工作。要把重點稅源企業輪查工作作為稅務稽查一項常規性工作有序實施。不斷總結并探索重點稅源企業檢查的方式方法。落實中央宏觀調控措施,對近幾年未檢查過的重點稅源企業按照行業確定重點,開展輪查工作,促進企業提高納稅遵從度(具體檢查企業名單另行布置)。各地要根據當地重點稅源情況,選擇當地部分重點稅源企業開展輪查工作。
繼續深入開展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充分發揮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協調溝通、督辦指導作用,落實全國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協調小組各項工作部署,按照“打擊與建設相結合、治標與治本相結合”的原則,會同相關部門落實制度建設和根本性措施,建設綜合整治發票違法犯罪活動長效機制。會同社會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制定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考核評比實施細則。結合稅收專項檢查、區域稅收專項整治、重點稅源企業輪查和稅收違法案件檢查,認真開展虛假發票“買方市場”整治工作,做到“查賬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稅必查票”。專門部署對建筑業、金融、保險、通信、石油石化、房地產等重點企業發票使用情況的檢查。積極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假發票“賣方市場”的打擊整治工作,嚴厲打擊印制、販賣假發票的犯罪團伙、搗毀制假販假窩點。積極配合通信管理、公安、工商等部門開展發票違法信息的整治工作。加大虛假發票典型案例曝光力度。